负责办理向县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审查、再审建议、抗诉。承办对县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活动。办理管辖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
负责办理法律规定由县院办理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办理由县院管辖的公益诉讼申诉案件。
检察官:杨勇、屈福年 、葛国志
联系电话:0419-7575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