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政法委和辽阳市人民检察院的要求,我院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的一系列重大部署,严格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深入贯彻落实司法为民理念,坚持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努力提高我院办案质量,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集中治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加强检察机关的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工作内容
(一)构建阳光检察机制。深入推进完善我院的办案查询系统,建立法律文书公开制度。以案件信息公开最为构建阳光检查机制的核心,不断深化检务公开的范围,拓展检务公开的方式方法,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作用,方便群众知晓,积极回应社会关注。
辽阳县检察院责任部门: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渎局、反贪局、控申科、民行科、职务犯罪预防科、案管科、技术科、办公室、政治处、监察室。
辽阳县院牵头部门:政治处。
(二)开展案件评查活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疑难案件,认真开展案件评查工作,真正做到敢于揭短,边查边改,查改同步。评查采取交叉互评等方式,通过查阅案卷、集体评议等程序逐案出具评查报告。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错误,补正瑕疵。
辽阳县检察院责任部门: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渎局、反贪局、控申科、民行科、职务犯罪预防科、案管科、技术科、办公室、政治处、监察室。
辽阳县院牵头部门:案管科
(三)开展执法检查工作,重点针对涉及民生的检察机关司法情况开展检查,着力发现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通过完善相关责任机制,保证司法活动的规范化,提升办案质量,最大限度减少涉检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
辽阳县检察院责任部门: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渎局、反贪局、控申科、民行科、职务犯罪预防科、案管科、技术科、办公室、政治处、监察室。
辽阳县院牵头部门:反贪局。
(四)依法规范检察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我院将通过专项整治活动,严肃查处私下接触当事人及律师等违法违纪行为。
辽阳县检察院责任部门: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渎局、反贪局、控申科、民行科、职务犯罪预防科、案管科、技术科、办公室、政治处、监察室。
辽阳县院牵头部门:监察室。
(五)推动涉法涉诉信访制度机制有效运行。我院将严格落实市院引发的通知,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涉检涉诉信访事项的程序。通过接待群众信访,核实举报、投诉、回访案件当事人等途径,认真查处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相关问题。
辽阳县检察院责任部门: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渎局、反贪局、控申科、民行科、职务犯罪预防科、案管科、技术科、办公室、政治处、监察室。
辽阳县院牵头部门:控申科。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院将在javascript:;去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推进,进一步部署和安排2015年的检察工作。我院将成立专向领导小组,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渎局、反贪局、控申科、民行科、职务犯罪预防科、案管科、技术科、办公室、政治处、监察室的主要负责同志是领导小组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每三个月将工作进展上报市院。
(二)强化督察督办。
按照市院的要求,并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改进措施,逐案逐事落实整改工作。对于发现的问题,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统筹协调。
纪检监察部门、责任部门和牵头部门要正确处理好整治工作与日常工作的关系,自觉坚持两手抓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两不误、两促进。把整治工作与其他检察机关正在开展的工作结合起来,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四)营造宣传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和舆论监督作用,营造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浓厚氛围,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以正确的舆论导向、正面宣传为主,充分利用我院的官方网站、机关内网等平台,充分运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及时展示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果,推动专项整治活动顺利开展。
辽阳县人民检察院“三案”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洪新
副组长:李敬一
成员:葛国志、施瑞刚、白似冰、徐景春、胡德民、畅广辉、王晓冰、张永复、王宪波、田雨阳、董如亮、杨喜春、张熙宏、李朝义、项伟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李敬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副主任:王晓冰
领导小组设在监察室,担任日常具体工作。任丽芳、郑伟、崔杰、张加昕、张伟、吴金红、崔蕾为办公室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