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一党支部的党员到辽阳县甜水乡政府,与乡里的相关领导共同探讨了未成年被害人小红(化名)的低保、贫困户待遇落实的问题。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会尽快落实小红家的相应待遇,并承诺动员当地妇联、民政等部门一起开展工作,切实改善小红的生活。同时,提供对公账户接收检察院为小红争取的援助资金,每月定时发放,保证该笔资金确实用于孩子的生活和学习。
此前,辽阳县检察院未检部门检察官李欢欢在工作中发现,某案件被害人小红生活在单亲家庭,小红长期由爷爷奶奶抚养,爷爷奶奶身体不好,爸爸患有抑郁症,虽然家庭环境拮据,但小红一直保持优异的成绩。
然而,年仅13岁的她被卷入一起案件,心理和身体都遭受极大的伤害,案发后,小红与奶奶相依为命,还要照顾8岁的弟弟。
李欢欢在走访中发现,小红家中连件像样的电器都没有,厨房中只有半盆切开的熟土豆,便立即向院领导反映这一情况,引起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同时,辽阳县检察院第一党支部充分发挥党支部作用,第一时间对小红提供帮助。为小红申请政府援助资金,党员主动捐款捐物,让被害人感受到司法的关怀,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帮扶中,党员们来到小红家中,为她送去了大家捐赠的物品,小红看到检察官再次来到家中,抱着叔叔阿姨们买的衣服和书包激动地哭了起来。李欢欢询问了小红的学习情况与心理状况,第一党支部的党员表示,愿意继续帮助她完成学业。
据介绍,辽阳县检察院将继续结合社会帮教职能,将党建工作和检察业务相结合,重点关注贫困家庭未成年人的教育问题。并和当地妇联、民政部门一道,进一步开展关爱行动,让更多家境贫困的未成年人感受到司法的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