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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阳市检察院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活动

    辽阳市人民检察院   时间2022-05-25

    国务院印发的《信访工作条例》正式施行以来,辽阳市检察院为充分发挥新时代检察工作职能,服务保障社会稳定大局。通过“三步走”掀起贯彻落实热潮,扩大宣传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将《信访工作条例》((下称《条例》))学习、宣传、践行到位。


    5 月初,市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深入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晶岩,领学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信访工作条例》指出,《信访工作条例》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总结了党长期以来领导和开展信访工作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成果,是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基本遵循,全体干警要认真学习贯彻《条例》,扎实做好信访工作。

    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自觉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条例》,在学通弄懂上下功夫,不断提升依法规范信访办理能力,不断增强做好新时代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用心用情用力做好检察机关信访工作;强化问题导向,主动担当作为,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引导信访人就地反映问题,依法合理维护权益。畅通信访渠道,注重源头治理。用好群众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成果,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深入贯彻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精神,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和首办环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为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切实做好新时代检察信访工作,5月上旬,市检察院开展集中业务学习,干警们逐条学习了《条例》原文,解读《条例》制定出台的背景,控申业务部门根据检察工作实际,帮助干警全面理解《条例》的主要内容和核心要义。为检验学习效果还组织全院干警开展《信访工作条例》知识测试。测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旨在以考促学、以考促用,全方位考察干警对《信访工作条例》的了解、掌握。下一步市检察院将认真做好《条例》的学习和贯彻落实,主动担当、强化责任,坚持人民至上,进一步提升办理信访案件的能力,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更好的为人民群众服务。


    5 月22日,市检察院控申业务部门组织开展以“贯彻信访工作《条例》 坚持人民信访为人民”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活动中,干警们在市检察院办公大楼前摆摊设点,现场向群众发放《信访工作条例》宣传册,接受群众咨询等方式,向群众耐心讲解《信访工作条例》颁布的背景及意义,细致解释信访程序、信访受理办理等环节的规定,进一步加深了群众对《信访工作条例》的认识和了解,同时积极引导群众依法、理性、有序、文明信访。此次活动进一步扩大了《信访工作条例》知晓度,引导群众树立依法信访观念、提升理性维权意识。


    市检察机关将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为契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秩序,以实际工作成效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切实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