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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阳县检察院落实“质量建设年”班子成员带头规范派驻检察室工作

    辽阳县人民检察院   时间2023-04-05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落实高检院党组关于“质量建设年”的部署要求,加强和规范派驻看守所检察室工作,近日,辽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曾宪继协同第三检察部主任张永复等人到辽阳县看守所,对派驻监所检察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在监管大队副大队长张潇的陪同下,曾宪继副检察长围绕派驻看守所检察履职重点,对讯问室、会见室、驻所检察室、监控室、进行了检查,并对看守所收押、出所、提讯提解、教育管理、留所服刑等活动进行了现场监督。在重点时段,抽查了重点部位监控录像,对重点人员、重点环节监管信息进行了再核查。深入监管场所,对各监室、收押岗、巡控岗等重要场所进行了实地查看。此外,还对看守所安保设施、应急处置,在押人员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进行了重点排查,有效落实安全防范检察工作。



      曾宪继副检察长强调,派驻检察是人民检察院对监管场所实施法律监督的基本方式,是开展日常监督的有效保障,对维护被监管人合法权益、促进刑事执行活动公平公正具有重要作用。驻所检察人员要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派驻一线,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严格执行相关安全管理规范,依法履行检察职责,确保办案安全,有效推动“质量建设年”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