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上午,辽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2023年第一季度业务数据分析调度会,深入学习最高检印发的《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修订后),并通报了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检察机关主要业务数据和部分案件质量评价指标情况。会议由副检察长曾宪继主持,检察长何忠泉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层以上领导和相关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第三检察部负责人张永复以分析对比方式,解读了高检院新修订的《评价指标》,对新调整的46项指标内容进行逐项解析,详细阐释。各业务部门负责人结合修订后的指标,汇报了当前工作进展和下一步努力方向。
何忠泉检察长指出,案件质量评价指标是科学评判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成效和依法履职质效的“指挥棒”,事关检察机关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初心,事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各部门要不断深化对高检院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的理解和认识,学深悟透指标含义,特别是要加强对指标体系内涵的学习和理解,厘清工作思路,明确努力方向,多措并举补短板、强弱项,不断促进办案质效提升,促进监督办案更加优质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