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近日,辽阳县人民检察院走进首山镇中心小学,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教育及青少年安全自护教育活动。
宣讲活动开始前,县检察院邀请首山镇中心小学的学校领导、教师和学生代表开展座谈,了解首山镇中心小学在普法教育中的需求和学生特点,“量身定制”法治课堂。
活动中,未检检察官助理王丹彤和学生们通过现场问答方式,积极和学生们开展课堂互动,通过讲故事,找侵害行为的方式,让大家对法律有了更真切、生动的了解,同时还通过以案释法方式告知同学们在学校、家庭及社会中享有哪些合法权利,引导同学们增强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此外,王丹彤还从家庭保护、社会保护、学校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个方面详细介绍今年6月1日起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旨在提高未成年人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