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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委第四巡察组向辽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辽阳县人民检察院   时间2024-01-22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24年1月18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辽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市委巡察组组长陶海燕向辽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市委巡察办副主任张卫杰向辽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传达了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巡察整改的要求。何忠泉同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陶海燕在反馈时指出,2019年以来,辽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履行职责使命,为辽阳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作出了一定贡献。但对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在“四个聚焦”方面主要是: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差距。党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指示精神不到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弱化。二是管党治党责任压得不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传导逐级递减、层层弱化。三是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没有形成梯次配备。四是巡察整改的长效机制没有建立。院党组没有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改革、助力发展的重要抓手,对省委巡视和市院巡察指出的问题,没有举一反三,没有建立健全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追责的长效机制,没有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陶海燕提出了4点意见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的领导。二是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全面从严管院治院。 三是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强化党的建设。四是加大巡察整改力度,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

      何忠泉表示,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县检察院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客观精准,十分中肯地指出了县检察院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院党组对市委巡察反馈意见诚恳接受、全盘接收。对巡察反馈的每一个问题、每一项意见、每一条线索都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对当下能解决的问题迅速行动,不等不拖,对涉及面广、比较复杂、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明确整改时限,确保问题清仓见底,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市委巡察办副主任张卫杰、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殷凯、市委宣传部理论科负责人刘俊辰、联络员王兴国、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郑飞、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杜春生、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孙浩,县委巡察办主任杨江出席会议;县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干警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