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落实《辽宁省检察机关关于推动领导干部担任法治副校长活动实施方案》,3月开学以后,辽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纷纷走进校园,兼任辖区内几所中小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开展新学期法治宣传教育讲座。
辽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韩志刚兼任辽阳县第二高级中学法治副校长。新学期伊始,韩志刚给学生们带来了题为“远离犯罪,健康成长”的法治课。韩志刚对学生们说:“希望同学们学好法律知识,健康快乐成长,争做新时代努力奔跑的追梦人,做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模范好少年。”
据悉,目前,辽阳县检察院每名党组成员都在县内不同学校兼任法治副校长。韩志刚告诉记者:“活动对于提高在校学生的法治素养和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保障校园安全和在校学生人身安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发生,具有重要意义,也有利于提升辽阳县学校的法治教育和犯罪预防整体水平,大力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深入发展。”